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苑文化

学习,塑造法官优良品格的有效途径

  发布时间:2010-09-06 10:10:36


     读了7月20日《人民法院报》刊登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撰写的《学习,铸就了任秋华优良的司法品格》一文,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在任秋华辛苦工作的背后,隐藏着一种锲而不舍的学习精神,她通过学习提升了法律修养和思想高度,铸就了高超的司法智慧和健康的人格,她能够成为全国模范也绝非偶然。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大量矛盾纠纷集中到法院化解,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也越来越高,作为新时代法官,我们如何塑造法官优良的司法品格,增强司法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我们从任秋华身上可以得到答案,那就是坚持不懈的学习,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升我们的开阔眼界,才能提升品味,才能完善自己,才能更好的履行审判职责。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任秋华不仅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她还对文学、哲学、诗词感兴趣,言谈中总是透漏出较高的文化修养。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新时代新时代的法官,我们更应当博览群书,向王胜俊院长说的那样,不仅要学习法律、审判技能,司法理念等有关的专业知识,还要拓宽学习领域,注重哲学、经济、历史、文学等多方面知识来充实自己。

    我们要向任秋华那样在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学习,要通过学习树立起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塑造法官良好的司法修养;要通过学习打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基础,塑造法官高尚的思想境界;要通过学习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塑造法官司法的人民性;通过学习树立能动司法意识,准确把握矛盾化解的有力时机,塑造法官高超的司法能力;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确保司法正确行使,塑造法官健康向上的品格。

责任编辑:王琳琳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