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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 婚约财产引纠纷,当庭调解并履行

发布时间:2024-11-05 09:03:10


    10月25日,商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原告承某某与被告元某某因打工相识并相恋,年底定亲,承某某按照农村习俗向元某某及其父母支付见面礼17000元和礼品若干。双方相恋两年,承某某每年向元某某支付拜年红包共计16000元,元某某向承某某支付拜年红包2000元。后因两人感情不和,产生矛盾,双方就礼金返还发生争执,承某某将元某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礼金、红包钱共计310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郜媛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多番劝导调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返还礼金、红包款29000元,当庭履行。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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