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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 婚姻不成退彩礼,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24-11-05 09:01:20


    10月30日,商水法院张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1月,原告程某与被告魏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商议结婚事宜,程某按照习俗支付彩礼340000元, 2024年2月双方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魏某一直在娘家居住,没有和程某共同生活过,程某要求魏某返还彩礼,多次协商无果,程某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杜五行了解到当事人对返回彩礼存在较大分歧,决定延期审理,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安抚当事人情绪,并通过双方委托人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劝解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返还原告彩礼款200000元。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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