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商水法院姚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3月,被告李某某承包商水县固墙镇、平店乡两所小学教室内墙刮大白、外墙保温工程,被告雇佣原告闻某某在该工地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只支付部分劳务款,剩余68755元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郑凯了解到被告因生意不景气,多方欠债,暂时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款,希望能够分期支付。考虑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郑凯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某分三期支付全部劳务款687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