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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期间猝死 医院依法赔偿

发布时间:2024-09-23 09:07:55


    近日,商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袁某某系商水县某卫生院员工,后调到商水县某医院工作。经上级安排,袁某某到商水县方舱医院工作,在值班期间意外猝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亡。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袁某某的家人将商水县某卫生院、商水县某医院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立军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从法理情角度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在法定范围内协商解决。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水县某卫生院赔偿原告工亡补助金的25%共计255050元,商水县某医院赔偿原告工亡补助金的75%共计765150元。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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