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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皇家项目”进行诈骗,一女子获刑

发布时间:2024-09-23 09:06:43


    交10元会费就能成为“皇家项目”会员,国家给会员发上百万的福利款,交200元就能认购“雄安房”、500元认购“丰台房”,面对这样的诱惑,你是否会心动?其实这不过是有些人精心策划的一场骗局。来看商水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

    2022年10月,刘某某(已判刑)联系之前一起参与民族大业类“皇家项目”团队成员重启“皇家项目”。    并让人对外宣传交10元钱并报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信息,就能重新成为“皇家项目”会员,国家以后会给每个会员发148万元钱的福利款。又以在北京开会为由,收取参会人员每人500元的费用。之后刘某某又以皇家项目的会员可以交200元认购雄安新区房子一套,交500元可以认购北京市丰台区房子一套,收取会员认购款。截止2023年6月29日,刘某某组织的“皇家项目”共发展会员129046人,骗取会员费、认购款共计6702243.21元。

    被告人党某某于2022年10月通过李某(另案处理)介绍,参与刘某某虚构的“皇家项目”。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党某某在刘某某虚构的“皇家项目”中担任团队长,积极发展会员,共计收取会员费“雄安房”“丰台房”等费用1314052.27元上交给刘某某、李某。共收到刘某某发放的工资福利等13000元,并替刘某某发放给各级骨干工资福利及受刘某某指使在北京租房共花销192610元。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党某某共发展架构及会员52人,其团队发展会员达9844人,党某某起主要骨干成员作用。

    商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党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该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党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党某某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党某某积极退缴其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党某某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理。遂判决党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党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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