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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医疗过错致人死亡 医院依法担责

发布时间:2024-08-28 08:43:37


    近日,商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2月,李某因病到商水县某医院治疗,因术后感染,转入周口市某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几日后,李某不治身亡。经鉴定,商水县某医院对李某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李某的死亡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李某的家人认为,商水某医院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给李某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及物质损失,遂将商水县某医院诉至法院。

    商水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杜五行为妥善化解医患双方矛盾纠纷,从法理情角度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在法定范围内协商解决。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水县某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6394元,案结事了。原告对法院的工作表示很满意。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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