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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系列举措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5-24 11:24:11


    商水法院紧紧围绕全省法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打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充分保障妇女儿童诉权。成立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任组长。设立专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和民事合议庭,抽调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并吸纳高素质的妇联干部和教师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在审理案件的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向妇女儿童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免费赠送法律资料。促进妇女儿童知法、懂法、守法。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懂得自觉地运用法律,达到依法维权的目的。

    三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方便妇女儿童维权诉讼。对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审、快结、快执行。同时在诉讼指导,诉讼费缴纳,申请执行等环节给予支持和减免缓,最大限度的方便妇女儿童诉讼,以达到及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强奸,侮辱猥亵妇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伤害妇女儿童人身健康的案件,坚持从快从严打击。通过个案的审理宣判,震慑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同时,注重在离婚、赡养案件中发现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线索,及时做好说服教育和防范工作。

责任编辑:王琳琳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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