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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起争执 执行和解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4-07-30 08:56:28


    近日,商水法院执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被执行人刘某某和申请执行人吴某某达成和解,赔偿刘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等各项经济损失7000余元。

    吴某某与刘某某系同村村民。2023年10月,双方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引起撕打致吴某某受伤住院治疗。商水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殴打他人对刘某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后吴某某诉至商水法院。经审理,商水法院判决刘某某赔偿吴某某各项损失7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苑庆宏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刘某某表示,自己有钱,但就是不愿意赔偿,况且公安局已经处罚过他了。苑庆宏意识到,该案的关键在于解开刘某某的“心结”。他一边对刘某某进行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边通过村委会找到刘某某的家属,做通其家属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和解,刘某某主动履行了判决结果。(屈妍慧 戚娟娟)

责任编辑:屈妍慧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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