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口市某医院财务科科长兼主管会计王某某贪污、洗钱一案。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4年7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利用担任某医院财务科科长兼主管会计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1278.74元(已全部退缴)。被告人王某某将2017年7月18日、2021年4月15日两次贪污共计1.98万元,由某医院转账到王某某控制的王某中国农业银行卡内,2021年7月5日,王某某将上述犯罪所得转到王某的民生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