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商水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社区,在新城街道办事处郑庄居委会巡回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
原告钱某某从被告周口某商砼有限公司购买混凝土,由被告周某某包工不包料为原告施工建房。房屋建一层后,因出现裂缝、漏水等质量问题,钱某某将周口某商砼有限公司、周某某诉至商水法院。
因连降暴雨,路面积水严重,原定的开庭日期原被告均无法到庭,原告申请延期开庭。为顺利进行庭审,方便当事人,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宁荣生决定利用双休日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通过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就近选择在离双方都较近的社区郑庄居委会开庭。该案庭审顺利进行,双方当事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