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仅用四天时间就帮助企业追回拖欠货款,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原告河南某电子科技公司与被告周口某房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电子科技公司供货完毕后,建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电子科技公司多次催促,建筑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后,余款54000元未支付,电子科技公司诉至商水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建筑公司自愿支付电子科技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56349元。
协议到期后,建筑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电子科技公司向商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吕亚飞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并发起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及时予以冻结。被执行人只得联系执行员,主动支付货款本息。(牛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