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感谢商水县人民法院为我们主张权利,帮助我们讨回欠款。”近日,商水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来自郑州某设备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和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助企维权”的锦旗。
原告某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某甲、郭某乙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商水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前股东郭某甲、郭某乙认缴出资356万、实缴出资0元,判决郭某甲、郭某乙支付欠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郭某甲、郭某乙未履行还款义务,某设备有限公司向商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局普执三团队团队长魏建伟经查询,未发现郭某甲、郭某乙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魏建伟团队前往郭某甲、郭某乙住所,经走访,了解到郭某甲、郭某乙实有房产一套,立即予以查封。魏建伟多次做郭某甲、郭某乙的思想工作,最终二人同意支付剩余欠款及利息,当场履行。
某设备有限公司表示,追回的货款缓解了公司的经济压力,对该案顺利执结非常满意;感谢商水法院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