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不仅是一种情感牵挂,更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修身立德的起点。“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姚集人民法庭庭长郑凯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原告王全贵弟兄三个,全贵是老三,还有两个姐姐。2023年,王全贵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向王全贵一家(三兄弟和母亲、姐姐)支付赔偿金23万元,该笔款项由大哥王富贵领取。兄弟三人为父亲办理丧事,除从赔偿金中支取的3万元外,每人花费14000元。因王富贵一直未给其他兄弟姐妹分配剩余赔偿金,王全贵多次追要未果,一怒之下与大哥对簿公堂,要求依法分割赔偿金。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郑凯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发现赔偿金的分割事关王家兄弟姊妹五个和他们的老母亲,不是王全贵、王富贵两个人的事。除王全贵、王富贵外,其他人也应参加诉讼。
和为贵,和则幸福,不和则乱。王全贵一家的矛盾只能化解,决不能激化。郑凯一方面积极和他们沟通,寻求最佳调解方案,一方面请原被告所在地村委会的干部帮忙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可是,王家姐弟和老太太各有打算,调解的难度比较大。
向王富贵送达传票时,王富贵的态度很强硬,不愿意应诉,不接受调解。由于当事人互不相让,庭前调解失败。
郑凯审判团队和村委会沟通后,决定在该村村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同时邀请村干部旁听庭审。
王家老太太和三子儿女到庭参加诉讼。王富贵称老母亲已年迈,体弱多病,如果把赔偿金分给姐姐和弟弟,以后老母亲再生病,花钱没有保障。自己拿到赔偿金后,已经通过村委主任给了老母亲6万元。王全贵不认可此分配方案,认为大哥没有与自己协商,侵犯了自己对应分得财产的分配权。老太太则坚持钱不分,自己过,不让儿女养活了。两个女儿嘴上说不管,怎么处理都行,实际上也想要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当事人各执己见,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知道了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赔偿金怎么分,郑凯有了打算。
“钱分了,谁养活老太太?” 庭审中,王富贵不服气地问。
“作为子女,谁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太太需要钱时,(你们姐弟)都得给老太太出钱。”郑凯以案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疏通当事人“心结”。
庭审结束后,郑凯及时组织调解,在村干部的支持和配合下,最终王全贵、王富贵兄弟二人达成协议,23万元赔偿金,除去办理丧事的费用(三兄弟垫付款分别退还)和给老太太的6万元,剩余赔偿金姐弟五人平均分配,当庭履行。王家人对此协议一致赞同,对郑凯法官心服口服。
关于老太太今后的生活,郑凯一再向王家兄弟姊妹强调,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他们应各自履行赡养义务,让老母亲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从当天下午两点多与村干部联系,准备庭前调解开始,到庭审后再次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此次巡回审判长达五个小时。
与判决相比,调解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然,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商水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力行“如我在诉”,力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百姓的认可。(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