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商水法院,为执行局速执三团队团队长高艳平送上印有“倾力维护金融安全,高效执行彰显担当”“为金融护航、当执行先锋”的两面锦旗,表示感谢。
2018年12月28日,周某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借款47万元。贷款分期到期后,经银行追要,周某某共拖欠贷款本息共计44万余元。银行将周某某诉至法院。商水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某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周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艳平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周某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依法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并多次从法、理、情方面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如再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其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周某某仍故意推脱,声称很快就偿还贷款,但迟迟没有实际行动。高艳平法官遂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周某某看法院动“真格”了,害怕自己的房产被拍卖,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