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火灾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3 年1月 29 日,农历大年初八,年味正浓。少年小坤到朋友豪豪家玩(均未满16周岁)。晚19 时,二人在豪豪家的院子里燃放烟花爆竹。从豪豪家中弹出的火球状物品飞至邻居李某家中,引起火灾,导致大量物品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27余万元。商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豪豪和小坤分别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2万元,监护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豪豪、小坤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承俊德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豪豪、小坤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由于二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承办法官多次从法、理、情方面做其监护人的思想工作。起初豪豪的父母坚持称家中没钱,在认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要承担责任后,愿意赔偿5万元,但申请人不同意。双方就赔偿金额一时达不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冒着30多度的高温,三次去豪豪家中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豪豪父母一次性赔偿李某7万元。
小坤的父母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拘传至法院,畏于法律威慑,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突发的火灾造成李某一家生活困难。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执”的决心,快速执行,全力高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