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通过“互联网+”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跨域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原告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某签订《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综合服务合同》,该公司作为李某某购车贷款的连带保证人。因李某某逾期未偿还购车贷款,该公司先后多次替李某某偿还购车款共计31203元。后经多次催要,李某某还款12579元,剩余代偿款18624元未归还,原告诉至商水法院。
原告为浙江企业,该案通过互联网立案。商水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随即通过电话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运用互联网远程调解模式,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快速解纷,便民利民。商水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