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商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在汤庄乡汤庄行政村村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和五被告系汤庄村村民。2022年腊月三十(除夕),在汤庄村北铁路涵洞下,原告与人说话时,五被告其中一人随意燃放“二踢脚”(炮竹的一种),炸伤原告右眼,致原告右眼晶体脱落,导致原告受伤住院,经鉴定原告构成八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原告将五被告起诉到商水法院。
承办法官訾连国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且都是同村村民,为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开展普法教育,訾连国决定把庭审现场搬进该村村室。
庭审结束后,訾连国对旁听庭审的二十余名群众进行以案说法,对该案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同时,就群众咨询的“给他人干完活,没有欠条,只有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买了不合格产品怎么维权”等法律问题,訾连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