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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 巡回审判进村室 高效便民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17 11:23:25




    11月15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系商水县邓城镇某村村民,育有二女一子。2022年李某老伴去世,李某年事已高并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其子不履行赡养义务,且独占原告与丈夫名下的耕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商水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因涉及赡养问题,商水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袁幸福认为解决该案的关键在于彻底化解纠纷、修复关系,以调为先更有利于保障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袁幸福了解到,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上的户主是原告之子,原告只是想让其子把属于自己和丈夫的耕地还给自己,才以其子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在弄清矛盾症结后,袁幸福到原告家中,积极与原告沟通,用“拉家常”的方式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劝说,同时邀请村两委参与调解。最终,在村支部委员的见证下,村委会为老人出具证明,证明确权证上的耕地分配来源,保障了老人的权益。老人表示非常满意,同意撤诉。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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