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午,商水县固墙镇王店村村室,一起离婚案件正在开庭,村干部和村民二十余人旁听庭审。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邝某某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争吵,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愿意离婚,但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
该案系当天上午所立案件。承办法官、商水法院固墙法庭庭长赵建峰收到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随即和双方当事人联系。因原告急于外出,且不想让本村村民知晓离婚诉讼事宜,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赵建峰在征求原被告的意见后,决定当天中午在双方就近的王店村开庭审理。最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赵建峰对参加庭审的村民们进行现场普法,通过以案释法,向他们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为他们答疑解惑,获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