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商水法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执结一起涉公职人员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某诉被告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商水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商水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但是,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给被执行人单某,限期履行义务。后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催促其还款,但是单某既不向商水法院报告财产,也不履行判决义务。
经查,单某系公职人员,6月25日,商水法院向其单位发出公函,请求协助督促单某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收到公函后,该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做单某的思想工作。次日,单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近年来,商水法院通过府院联动,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快速化解一批涉党政机关案件。下一步,商水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推动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 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