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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练集法庭三天调结七年未了案

  发布时间:2009-09-30 11:36:47


    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组督办的原告李立新与商水县练集镇供销社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在练集法庭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三天的时间,就将这起长达七年未了案成功得以化解,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反映人原告李立新与练集镇供销社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2002年12月向法院起诉,期间因权属争议,中止诉讼。由于其权益一直未得到维护,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此事。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组交办该案后,院长批转练集法庭办理。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周来醒亲任审判长,与庭长袁幸福召开案件分析会,对此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经审查,发现李立新与供销社争议的该宗土地,已于2007年执行给李某某,案件审理陷入僵局。若此案处理不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然引起李某的再次上访,给辖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市县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庭长袁幸福带领庭里同志,三天内奔赴案发地八趟,走访知情人、当事人及镇党委、政府领导,了解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通过调查了解得知,现已取得争议土地使用权的李某某为人通情达理,两年来纠纷没有彻底化解,正在为土地的使用权无法行驶而发愁。袁幸福同志找准时机,邀请李某某所在的村委班子人员、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李某某的亲戚朋友做其工作。经过连续三天的艰苦工作,案件出现转机,李某某同意将已取得的土地让给李立新一部分,李立新受让后,表示撤回起诉,双方当下达成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七年的案件,成功得以化解,赢得了群众赞誉,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文章出处:商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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