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商水县法院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推进法院工作上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把“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误一天工,少花一分钱”的“四个一”作为亲民、便民、利民的具体要求,建立了柜台式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系列便民诉讼措施,让百姓免去奔波,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擦亮窗口,热情服务。为方便群众诉讼,设置导诉台,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要求法官对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送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工作服务要求,让每个到法院办事的群众一进法院便得到热情、文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对老人、残疾人、病患者和地处边远乡镇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法官上门立案,让当事人不出门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通过在《商水法院网》公布、在社区和基层法庭张贴等形式公示立案咨询专线,群众通过拨打电话咨询法律问题或反映纠纷案件,根据纠纷状况,法官及时到现场,讲解法律,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巡回审判,门口开庭。制定了巡回审判办法,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传承“马锡五”式审判方式,开展“法庭进村组,法官进农家”活动,实现了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农村为中心的转变。在乡、镇设立固定巡回审理点,不定期下乡巡回审理,对农忙特定季节时期的诉讼案件和赡养、相邻纠纷等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特定案件,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起的诉讼案件,到当地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1-7月份,该院巡回审理61次,就地审结案件35件,通过就地审理、就地宣传,把纠纷解决在基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