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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四大班子对商水法院张庄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情况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23-03-24 15:50:58



    近日,商水县四大班子对商水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情况作出批示,对商水法院成功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给予肯定和赞扬。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按照省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要求,2022年7月,商水法院党组决定以张庄人民法庭为依托,正式启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经过三个月的艰苦创建,打造出一个外形美观、科技含量高、服务功能齐全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期间,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周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军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勇先后到张庄法庭调研指导,对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23年2月,省法院发文命名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张庄法庭获此殊荣。

    2022年,商水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坚持争一流走前列的工作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好成绩,稳居全市法院系统第一方阵,尤其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市法院和县委领导的好评,树立了法院良好外部形象。商水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在平安商水、法治商水、幸福商水建设中作出新业绩,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上作出新贡献,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商水绚丽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屈妍慧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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